申請資格
凡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以研發產出為營業項目者:
- 其產品或技術具創新性且已有雛型。
- 可促進經濟或創造就業機會之創新技術或創意構想營運團隊。
並符合本校輔導培育範圍者,均可隨時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申請流程
應備文件
- 進駐創新育成中心申請書 ODT版
- 中小企業與教師合作備忘錄 ODT版
-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
- 營運計劃構想綱要 ODT版
- 同意審查聲明書 ODT版
The Career Planning Division
凡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以研發產出為營業項目者:
並符合本校輔導培育範圍者,均可隨時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